廣州市前副市長王東 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廣州市前副市長王東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廣州市政府資料照)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7日引述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監委對廣東省廣州市前副市長王東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王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提高建設專案容積率、調整用地規畫、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東嚴重違反公職人員組織要求、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報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王東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王東,男,1965年3月生,安徽肥東人,漢族,1986年8月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九三學社。大學學歷(北京清華大學建築系建築學專業),工學學士,教授級高級建築師、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曾任廣州市副市長,九三學社廣東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廣州市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