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在社羣媒體分享個人訊息 網友認爲沒暴露隱私
▲人們常常在社羣媒體上分享自己的個人訊息或別人的訊息。(圖/達志影像)
隨着網路的廣泛使用,社會已進入全媒體時代,網路社羣媒體蓬勃發展。人們常常在社羣媒體上分享自己的個人訊息或別人的訊息,如個人身份識別(姓名、出生日期、照片),聯繫訊息(電子郵件地址和住宅地址、電話號碼),社會聯繫(朋友、興趣)等等。網路是公開化的,訊息的分享涉及到個人隱私的問題。那麼大家怎樣看待這一現象呢?
中國香港城市大學的Chi Kin Chan等人研究了人們如何看待在社羣網路上分享個人訊息的現象。具體研究成果發表在科研出版社英文期刊《Social Networking》2014年1月刊上。 (點擊閱讀原文)
研究人員採取面談或電子郵件的方式,訪問了50人,這些受訪者大多來自於中國大陸、香港和芬蘭,但也有來自新加坡、愛爾蘭和俄羅斯的個別受訪者,其中來自亞洲的有38人,來自歐洲的有12人。採訪內容是與社羣網路及個人訊息分享有關的12個題目。如訪問社羣網路的頻率和原因,在網路上分享哪些個人訊息,有哪些人訪問你的個人信息等等。
1)共38人會每天在網路上的社羣媒體分享各種各樣的個人訊息,約一半的人也會在網上分享別人的訊息;
2)一些人認爲沒有必要在分享前獲得別人的准許,但大部分人覺得出於禮貌和對別人隱私的尊重,需要獲得別人的准許之後再分享;
4)在「網上分享個人訊息的年齡限制是多少歲」這個問題上,大家的意見明顯不同,其中約一半的人認爲沒必要有年齡上的限制,但大多數人認爲年齡限制應該在18歲以上。
5)根據受訪者的回答,只有少數人會使用社羣媒體結交新朋友。相反,大多數人使用社羣媒體的原因是他們的朋友也在使用。
作者最後指出,一個特別有趣的發現是,受訪者把網路當作現實生活的一部分,認爲網路上的隱私就是現實生活中的隱私,網路上的個人訊息都是可以讓別人知道的,隱私並沒有公開化。網路已經完全融入人們的生活,成爲了人們分享個人訊息和展現自我的平臺。(新聞來源:科研出版社/爾灣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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