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擬回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徵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爲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在該市行政區域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據悉,徵集時間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徵集範圍包括惠州市域內7個縣(區)中心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收購房源需滿足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等配套設施完善且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其中將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編輯 姜樊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