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遊說幽靈人口設籍 臺中廍子里長二審逆轉判當選無效
臺中市外埔區廍子里長廖泰祥,2022年選前由妻子游說8名親友入籍該裡,以利尋求當選,一審駁回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二審13日改判廖泰祥當選無效確定。(王煌忠攝)
臺中市外埔區廍子里長廖泰祥,2022年爲求順利當選,由黃姓妻子游說8名親友,在選前4個月將戶籍遷入裡內,使戶政機關因而編造選舉人名冊並公告,臺中地檢署偵結後,請求宣告廖泰祥當選無效,遭臺中地院駁回,檢方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檢察官起訴爲有理由,將原判決廢棄,改判廖泰祥當選無效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廖泰祥爲臺中市外埔區廍子裡第4屆里長當選人,廖爲求順利當選,由其黃姓妻子游說原未實際居住該裡的姊姊、兒女、外甥、弟媳等8人,在投票日4個月前,也就是同年7月間,從外地將戶籍遷入廍子裡,而未實際居住,使戶政機關因而編造選舉人名冊並公告,進而取得該裡投票權,藉以投票給廖。
檢察官認定廖違反選罷法,提出當選無效,臺中地院審理後駁回檢方之訴,檢察官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廖男供稱,投票日當天見胞姊現身投票,才知道胞姊將戶籍遷到自己的戶籍地,對於黃姓外甥等其他親友將戶籍遷到該裡,並不知情。
二審指出,黃姓外甥庭訊供稱,廖男曾向他拉票,也曾告知警察正在調查幽靈人口,又請他不要去投票,足見廖已知悉親友遷入其戶籍地,8名親友中,除廖男胞姊等3人遭檢方起訴外,其餘5人均判決有罪確定,因此檢方上訴指摘一審判決不當,爲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廢棄,並判決張泰祥當選無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