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銘春跑初選 勞動部分署長在場?名嘴曝:曾幫陳菊工作

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中)被質疑是提拔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的人,爭議不斷。(示意圖/資料照/林瑞益攝)

勞動部近日因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霸凌致員工輕生案,輿論炸鍋;連相關人前部長許銘春也被指控拿公帑辦音樂會,爭議不斷。名嘴黃揚明質疑,許銘春10月28日傍晚到高雄進行參選市長相關行程,但菊系的現任勞發署高分署長郭耿華竟也出現,上班時間出席有請假嗎?

「許銘春跑市長初選行程,勞發署高分署長郭耿華爲何在場?」黃揚明今(25日)發文表示,8月宣佈將參選高雄市長的許銘春,近日因其任內任命的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捲入職場霸凌案,被黨內黨外打得昏天暗地。不過,今天他接獲爆料,今年10月28日當天晚間6時38分許銘春在臉書粉專發佈的參訪高雄永安「蘇班長安心漁場」短片中,竟有現任的勞動部勞發署高屏澎東分署(簡稱高分署)的分署長郭耿華在場。

黃揚明質疑,即使許銘春臉書發文提及,「蘇班長安心漁場」是勞動部多元培力計劃單位,但該漁場營業時間爲上午10點到傍晚6點,郭耿華身爲公務員,適合在上班時間出席這類已宣佈參選角逐特定直轄市市長的前長官的活動嗎?這樣算不算公私不分?還是郭分署長爲了力挺提拔他出任分署長的前長官,有依規定請假?是否請郭分署長解釋一下?

他補充法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條第1項前段:「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即使同條文後段有除外條文:「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爲,不在此限。」但,一個宣佈參選的前官員的行程,官員有執行職務的出席必要嗎?

黃揚明指出,根據勞發署高分署官網資料,郭耿華歷任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三科股長、就業安全科科長、專門委員及訓練就業中心副主任,2013年3月曾有一篇報導提及:高雄市政府提出的「移居津貼」專案創意構想,並不是來自高雄市長陳菊,而是由勞工局的就業安全科長郭耿華所發想。真巧,又是曾在陳菊擔任市長的高雄市政府工作。

黃揚明直酸,許銘春都卸任部長5個多月了,以參選人身份在地方走動,分署長都還得親自接待,「由此可見,她的人緣真的很受肯定。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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