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鄉長許秋澤收賄貪污賣官 12人遭起訴求處重刑

新豐鄉長許秋澤收賄貪污賣官,12人遭起訴求處重刑。(中時資料庫)

新豐鄉長許秋澤在2019及2020年間,因鄉民請託協助兒子能進入清潔隊服務,分別給予賄款各50萬元予許秋澤,果然雙雙錄取。另因應疫情,新豐鄉公所今年編列預算採購口罩,許秋澤卻指示劉姓主任秘書、許姓民政課長等人儘量給熟識的施姓廠商做,包括在招標文件尚未公開前,擅自泄漏需求規格文件以及竄改內聘委員評分,讓施姓廠商順利得標。新竹地檢署調查許秋澤等1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24日偵查終結,對12人提起公訴。全案已移審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許秋澤、劉姓主秘、許姓課長以及施姓廠商繼續羈押。

新竹地檢署指出,許秋澤在2019以及2020年間,分別向兩名黃姓鄉親收取各50萬賄款,以保障他們的孩子能錄取新豐鄉公所清潔隊,並約定在宮廟以及住處繳交賄款。果然兩名黃姓鄉親之子雙雙錄取清潔隊。

此外,許秋澤爲期連任鄉長,適逢新冠疫情升溫,以新豐鄉公所經費採購及贈送醫療用口罩與新豐鄉民使用之議,今年4月15日經新豐鄉民代表會同意照案准以經費880萬元採購醫療用口罩4萬4000盒,平均一盒200元。此時,過去因小額採購與新豐鄉公所有合作關係的施姓廠商得知後,便向許秋澤表明投標意願。

由於許秋澤與施姓廠商熟識,便指示劉姓主秘、許姓課長「儘量給施姓廠商來做」、「分數可以打高一點」,並討論採行評選的方式決定得標廠商,且由劉姓主秘指派許姓課長擔任評選委員會召集人,藉此操控內聘委員在評選階段時的給予高分,使施姓廠商得以出線。

爲了讓施姓廠商順利得標,劉姓主秘與許姓課長在招標文件尚未公開前,擅自泄漏需求規格文件予施姓廠商,使其所代表的投標廠商有充裕的時間準備。今年7月評選前,劉姓主秘與許姓課長分別指示公所內聘委員需給施姓廠商所代表的公司80分以上的分數,其他投標廠商則予不及格,許姓課長甚且竄改內聘委員的評分,使施姓廠商成爲唯一一家得分及格者而得標。

其後施姓廠商與公所於7月12日簽訂採購契約,8月18日驗收完畢,新豐鄉公所於今年9月8日依約給付價款879萬9900元至得標廠商。

新竹地檢署調查後,在聘用清潔隊員收賄案中,認定許秋澤等相關涉案等6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在新豐鄉公所醫療用口罩採購圖利案中,認定許秋澤、劉姓主秘、許姓課長、施姓廠商及公所內聘委員3人合計7人,以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及變造公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許秋澤在2018年12月25日因前鄉長徐茂淦在任期間涉犯貪污案件遭停職而遞任爲新竹縣新豐鄉長,新竹地檢署引用《漢書‧賈誼傳》「鄙語曰:前車覆,後車戒」,意即前面的車子翻覆,後面的車子可引以爲戒,比喻以前人的失敗作爲借鏡。新竹地檢署認爲,許秋澤爲本案之首要領導者,本應借鏡前車之鑑,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竟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賄賂,罔顧選民付託,且連帶影響新豐鄉公所主任秘書、課長等資深公務人員及地方仕紳均共涉罪責,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