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澳亞基金又現“老鼠倉” 律師建議提高違法成本

本報記者 顧夢軒 夏欣 廣州、北京報道

公募基金“老鼠倉”現象屢禁不止。

11月27日,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基金經理李某彥存在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行爲,決定沒收李某彥違法所得約14.29萬元人民幣,合計處以140萬元的罰款。經《中國經營報》記者確認,上述基金經理李某彥就是信達澳亞基金經理李淑彥。

11月29日,信達澳亞基金髮布多份公告,李淑彥因個人原因離任公司副總經理,並卸任所有在管產品。

《中國經營報》記者第一時間致電信達澳亞基金方面,其表示,本着爲基金份額持有人負責的原則,基金管理人審慎評估後,決定卸任由李淑彥在管的所有公募基金及副總經理職務,公司已選擇優秀基金經理接任,本次卸任不會影響基金正常運作。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信達澳亞基金首次出現“老鼠倉”事件。2018年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一則公募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判決書顯示,時任信達澳銀基金(現信達澳亞基金)基金經理王戰強爲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副主席,他在2009年3月—2015年6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其妻子同步或稍晚於信達澳銀領先增長基金買賣股票共73只,趨同交易金額合計7834.63萬元,獲利金額456.55萬元。最終,法院依法對王戰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0萬元;其妻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公平

根據四川證監局發佈的處罰決定書,李某彥於2015年5月11日入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擔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匠心臻選”的基金經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擔任公司所管理“信澳週期動力”的基金經理。

李某彥的違規行爲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泄露未公開信息,根據行政處罰公告,李某彥與張某程關係密切,張某程知道李某彥公募基金經理身份。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間,李某彥向張某程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信澳基金組交易“邁得醫療”“金一文化”“洛陽鉬業”“太鋼不鏽”“聖龍股份”“中觸媒”“潤禾材料”“拓爾思”8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

二是李某彥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根據行政處罰公告,2023年8月31日,李某彥在微信聊天中向張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組交易“中國衛星”“中國衛通”2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張某程從事相關交易。同日,張某程控制使用“張某程”中信建投證券賬戶同期於信澳基金組賬戶交易上述2只股票,趨同交易金額共計2407386元,趨同交易盈利142889.49元。

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李某彥的上述行爲違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爲。四川證監局決定:對李某彥泄露未公開信息的行爲,責令改正,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某彥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行爲,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42889.49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綜上,對李某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42889.49元,合計處以140萬元的罰款。

對於李淑彥的違法行爲,新古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懷濤向記者表示,針對信達澳亞基金經理李淑彥泄露未公開信息及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違法行爲,四川證監局的處罰決定體現了監管機構對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公平性的堅定決心。

王懷濤指出,李淑彥的行爲不僅違反了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也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和市場信任。四川證監局對其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高額罰款,累計罰沒154.29萬元,這一處罰既彰顯了對違法行爲的嚴厲打擊,也爲行業敲響了警鐘。此事件對基金行業聲譽和投資者信任造成了負面影響,要求基金公司加強內部管理,提升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也對李淑彥個人職業生涯造成了重大影響,提醒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基金公司須加強內控

天天基金網資料顯示,李淑彥是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碩士。2012年-2015年,先後在博時基金、永贏基金任研究員。2015年5月加入信達澳亞基金,歷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現任專戶投資部總監兼研究諮詢部負責人。

截至11月29日,李淑彥在管基金共有6只,分別是信澳匠心臻選兩年持有基金、信澳週期動力混合基金、信澳匠心嚴選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信澳鑫享債券基金、信澳鑫瑞6個月持有債券基金和信澳匠心回報混合基金。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6只產品的總規模約爲37.28億元。

李淑彥管理時間最長的產品是信澳匠心臻選2年持有基金,管理時長超過或接近4年。從基金業績表現看,李淑彥的任職回報相對不高,在上述提及的6只基金中,只有信澳匠心回報、信澳鑫瑞6個月持有期債券基金以及信澳週期動力混合基金A份額任職回報爲正,其餘均爲負。任職回報最差的是信澳週期動力混合基金C份額,任職回報爲-25.08%。

基金公司該如何加強內控管理,杜絕“老鼠倉”?一位基金公司總經理向記者表示,合規培訓和教育屬於事前防範的手段,基金公司的法務合規部門以及外部的律師事務所都會對基金公司人員特別是投研人員進行經常培訓,將行業老鼠倉案例作爲培訓內容以此來警示投研人員。特別是目前大數據AI時代,對於趨同交易等的排查非常容易,更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該總經理表示,基金公司從業人員以及直系親屬的投資申報是每季度都要向公司報備的,公司一般會以年度爲單位抽查上報人員的投資情況。投資人員通訊設備嚴格上交管理,包括手機和私人ipad 電腦等,嚴格管理的基金公司不允許交易時間隨身攜帶這些設備。

“公司內控,建立嚴格的股票入庫制度。小市值,沒有業績支撐等類型的股票不允許入庫。”該總經理向記者指出,一般公司小於50億元市值的股票很難入庫,50億到80億元這種也是選擇性入庫並對單個產品的持倉比例嚴格限制,一般小於總倉位的2%—3%。

該總經理還表示,股票的入庫以及入庫後單個標的在單個產品以及公司所有倉位裡的比例如果建立嚴格的限制,投資人員想要通過小標的搞老鼠倉是很難的。“但是大規模的基金經理就不一樣了,很難防範。”該總經理說。

公募基金行業該如何徹底杜絕“老鼠倉”問題,王懷濤建議,首先,需要強化法律監管體系,細化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違法成本,增強法律的威懾力。

其次,加大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規定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依法處理,提高刑罰的震懾力。同時,運用大數據技術提高監管效率和準確性,擴大監管系統數據維度,更新數據分析算法。此外,完善民事賠償制度,建立連帶責任制度,讓基金管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以此懲罰其失察行爲,並反向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加強內控、減低風險。

最後,動員社會力量,以美國“奇探”制度爲例,對查處舉證內幕交易有重要貢獻者,可獲得罰款金額一定比例的獎勵,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監督打擊“老鼠倉”。

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可以從法律層面減少甚至消滅“老鼠倉”行爲,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性和健康發展。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