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態度強硬 律師揭強大靠山:處分一定會廢掉
霸凌案爆發後,勞動部北分署長謝宜容神隱許久,22日上傳道歉影片。(謝宜容提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一名員工輕生,掀起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風暴,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而謝宜容卻神隱許久,直到22日才上傳道歉影片,律師林智羣表示,謝宜容的態度會這麼強硬,關鍵是因爲她是事務官,只要不貪污犯大錯,她可以提行政訴訟,要求廢棄免職處分。
林智羣近日在臉書發文,謝宜容態度這麼強硬,勞動部長都下臺了,她還是不動如山,「就是因爲她是事務官/公務員啊!」如果是政務官,一定是道歉下臺,可是她是公務員,要拔掉她的身份很難。
林智羣說,公務員只要不貪污、不犯大錯,要降職停職都很難,免職更難,行政機關可以做出處分,公務員也可以提行政訴訟,要求廢棄原處分。
林智羣指出,從勞動部第一份調查報告,分了幾個事件進行調查,結論看不出來可以記兩大過免職,但現在因爲民意,只好這樣處理,而謝宜容接下來只要走行政訴訟,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一定會被廢棄掉,她的底氣是這樣來的,「她可以不甩勞動部、行政院,因爲她有公務員身份保障」,所以「公務人員保障法」就是謝宜容的最大靠山。
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公務人員的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基於身分的請求權,保障亦同。以及第9-1條,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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