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電子煙防制遇困境 國教盟提出四點建議

國教盟建議政府在校園內引進電子煙和毒品檢測設備,以阻止電子煙問題擴大。(國教盟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臺灣於2023年修訂《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吸食工具的製造、販賣和供應,違規者可處罰金。不過國教行動聯盟今天表示,現行法規在實施過程中仍然面臨多重挑戰與執行困難,無法有效遏制電子煙在校園的滲透。

國教盟表示,根據校園管理經驗,現有的校園菸害防制以文宣、標語張貼爲主,懲戒措施依賴於校規規範與勸導,對學生的具體處理則多以沒收電子煙並通知家長爲主。然而,實際執行中常遇到困難。

第一個困難是學生利用漏洞逃避處罰:許多學生在突擊檢查時迅速丟棄電子煙,並聲稱物品並非自己所有,或趁人不備使用,校方難以對此進行追溯,違規行爲變得難以處理。

第二個困難是電子煙檢測手段缺乏:學校無法配備足夠的電子煙檢測設備,現有的毒品檢測方式無法檢測電子煙,進一步限制了校方的管理手段。

第三個困難是完備懲戒依據不足:校規雖規定電子煙違規行爲可懲處,但對持有行爲難以有效處理,且現有法律對「持有電子煙」無明確罰則,導致學校在處理上存在尷尬局面。

面對青少年電子煙問題的迅速蔓延,國教盟建議從法規、執法和校園管理多層面進行強化,他提出四點建議,包括一、增設「持有電子煙」的罰則;二、網路銷售加強查緝和罰則;三、統一校園內的懲戒標準,強制通知家長;四、電子煙和毒品檢測設備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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