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爽吃人夫偷生子!囂張傳訊嗆癌妻:會走得猙獰又痛苦

▲小三囂張傳訊嗆罹癌元配妳會走的很面目猙獰很痛苦」。(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錢姓女子10年前與兒時玩伴重逢,竟不顧一切地和已婚的成功大學陳姓教授交往,甚至產下1子。姦情曝光後,錢女得知元配罹癌,竟還傳數張癌末病患照片詛咒「妳已經快不行了」、「會走的很面目猙獰很痛苦」,讓陳妻女兒氣憤提告,求償550萬元。

判決書指出,錢女和陳男青梅竹馬,但2人長大後漸行漸遠,直到10多年前才因工作關係再度重逢。之後,錢女擔任陳男助理,逐漸與對方譜出地下戀情通姦至少10次,還在2009年間誕下一名私生子。直到元配女兒2014年在父親宿舍巧遇錢女,纔在追問下發現父親已經外遇至少5年,事後協助母親提告。

不倫戀曝光後,錢女不僅毫無悔意,還懷恨在心,事後在法庭得知元配罹癌,竟傳送數張癌末患者的照片,還留言「妳已經快不行了,不是我咒妳。妳臉色…灰的不正常」、「現在的虛像只是假象化療藥已經快壓制不住了」、「你應該會走的很面目猙獰很痛苦」詛咒對方時日無多。

此外,錢女還在簡訊中嘲諷:「…上帝馬上給你開起玩笑,送給妳一個同性戀者最慘的T …」、「…很抱歉生了個兒子刺激到妳們…」、「自己沒魅力還怪別人心往外跑...我很懷疑有哪個男生不會想逃」,甚至嗆陳男女兒「看妳們一羣人的長相就是不是福厚沒見之人」、「反正你媽也快死了」、「追溯期也過了」。

元配兒女指控,錢女2015年6月曾在開庭前嗆聲「你這個小人長得這麼醜」、「死同性戀,一看就知道是同性戀、死變態」、「妳們全都死定了,等着準備棺材吧」,讓陳妻和2女兒大感不滿,另外控告前女侵害配偶權、侮辱、恐嚇、依序求償300萬元、125萬元、125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圖/記者周宸亙攝)

據瞭解,士林地院先前已依通姦罪判錢女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陳男則因獲妻子原諒被撤告。如今母女一行人提出民事訴訟,錢女出庭時雖坦承與陳男生子,但否認犯行,強調不知道陳男已婚,指陳妻提告時已超過損害賠場請求權的2年時效

由於錢女供詞前後不一,加上法官勘驗元配女兒機警錄下的對話時,發現錢女在宿舍聽聞陳男已婚時無驚訝反應,而且錢女明明擔任助理,卻不知道男方已婚實在有違常理,因此不採信錢女說詞,認定她侵犯陳妻配偶權,態度惡劣、毫無悔意,須賠償90萬元。

至於錢女生子還傳訊嗆聲一事,法官認爲此舉並未侵害2名女兒身分法益,且挑釁訊息多屬「詛咒」,並不構成恐嚇,最後認定證據不足,駁回妻女3人其它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