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付費後沒收到票,選擇退款竟要交20%退票費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楊召奎)消費者丁女士近日通過中國消費者協會315平臺,投訴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稱其7月13日在該公司票務APP中購買了演唱會門票,但商家遲遲不接單,一直處於等待配票狀態。在多次聯繫客服溝通無果後,丁女士選擇退款,卻被收取20%退票費。沒收到票,退票卻需支付手續費,而且此前自己並不知情,丁女士認爲,該公司做法非常不合理。
丁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當前,“跟着演出去旅行”受到遊客歡迎,但二級票務平臺不規範經營性行爲常常引發質疑。
近日,河南的楊先生也通過消協315平臺投訴當地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楊先生稱其於今年8月22日在該公司小程序購買了某明星澳門演唱會預售票,該公司客服告知楊先生:“若配票成功,沒有差價的,就是下單金額。若配票失敗,需要從別的渠道採購,會有差價。不需要就全額退款,採購票出票後才知道價格。”
8月30日,客服電話聯繫楊先生,告知其每張票需要加價3000元。楊先生認爲價格不合理,當天在小程序提交了退款申請。退款審覈當天通過,但客服告知楊先生款項會在9月30日前退回,後來表示12月15日前才能完成退款。楊先生想聯繫客服催促退款,卻發現該公司小程序內沒有在線客服,微信客服回覆消息緩慢甚至不回,退款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演出行業火爆,帶動了售票平臺發展,然而,一些二級票務平臺不規範經營性行爲引發諸多問題。”中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從消費者投訴情況可以看出,二級票務平臺存在票價信息不透明等4個方面問題,包括票價信息不透明、未出票前退票仍被收取高額手續費、拖延退款、售後渠道不暢通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魏翔指出,我國演出票務行業市場主要分爲一級票務平臺和二級票務平臺。其中,一級票務平臺一般爲主辦方指定的票務總代理或主辦方自有平臺;二級票務平臺本身無直接票源,主要通過整合多方資源提供中介服務,不直接參與票價設定,而是從中收取一定比例佣金。
“兩級平臺各有優勢,互補發展。與一級平臺相比,二級平臺在票源追溯、信息透明、售後維權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和不足。”魏翔建議,有關部門可對此加強針對性精準治理,避免黃牛票在二級票務平臺氾濫,讓遊客放心“跟着演出去旅行”。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