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將於6/1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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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23日表示,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期,已於2023年3月31日結束,迴應者普遍支持適用於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建議監管規定,經修訂的建議監管規定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證監會23日發表「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總結」提到,考慮到廣泛的意見及提議後,已修改或釐清部分建議規定,「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
報導稱,香港證監會於諮詢期內接獲152份意見書,來自業界和專業組織、專業及諮詢公司、市場參與者、持牌法團、個人及其他持份者,迴應者普遍歡迎有關建議規定。絕大多數迴應者同意有關容許持牌交易平臺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這即意味散戶下個月可參與大型代幣交易。
香港證監會表示,將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該等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幣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樑鳳儀表示,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架構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歡迎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標準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申領牌照,而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以有序方式結束香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