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新款還舊款」龐氏騙局!牛樟芝投資吸金9.8億 472人受害

曾男以假名創設的集團,多年來誘騙數百名民衆投入資金,不法金額達9.8億元。(竹檢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曾男爲首的某集團涉嫌以投資牛樟芝栽培等名義,誘騙民衆投入資金,吸金達9.8億元。(竹檢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曾姓男子開設某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推出「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的假投資方案,以高額利息誘騙民衆投入資金,實際上是「吸新款、還舊款」的龐氏騙局,被害民衆達472人,不法金額高達9億7966萬4817元,新竹地檢署偵結以涉嫌違反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起訴47名涉案被告。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曾男自2017年起,以假名楊文哲擔任某集團等7家公司實際負責人,推出以「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爲名的投資方案,誘導不特定民衆投資。被告劉姓、藍姓等人陸續參與決策與管理,並招募張男等多名業務人員,以集團名義對外進行業務開發及招攬投資人。

檢方調查,該集團利用上述投資方案的名義向不特定民衆吸收資金,並承諾投資人每年可獲8.4%至14.6%的高額利息與本金不相稱的回報,實際上並無任何契作投資行爲,而是以「吸新款、還舊款」的方式,達到非法吸金目的,被害民衆達472人,顯已構成銀行法第29條之1的準非法收受存款罪,累計不法吸金金額高達9億7966萬4817元

曾男眼見集團吸金規模龐大,竟與被告林姓男子共謀以掩飾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犯意,於2023年10月3日,曾男指示不知情的公司陳姓會計人員,自公司在玉山銀行帳戶提領800萬元現金,交給被告林男,再轉交予綽號「富哥」之年籍不詳男子,以此方式隱匿不法所得,規避司法追緝。

警方偵查後,追出劉姓被告等共47人,均依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及第125條第3項、第1項後段之法人行爲負責人共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起訴。協助曾男轉交不法所得的林男則依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起訴。

偵辦期間,檢察官依規扣得被告等人銀行存款合計512萬9445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宜蘭縣等多處房屋土地及Mercedes-Benz、BMW、LAND ROVER等廠牌豪車,確保追徵不法所得。但曾男目前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