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司法互助就擺爛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男子陳同佳2018年2月在臺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隔天立即棄屍並潛逃回港,因另涉盜用潘女信用卡,在香港被控洗錢罪入獄。去年10月底陳同佳刑滿出獄表達願來臺投案,轉眼快一年無聲無息,直到潘曉穎母親透過港媒呼喊「人在做天在看」,陳同佳才又錄音透露投案意願,只是他真的願來臺受審嗎?

陳同佳偕潘女來臺過情人節,因口角引爆殺機,當時快滿20歲的陳同佳殺害女友後棄屍北捷竹圍站外草叢潘父找不到愛女,先後向港臺警方報案檢警按圖索驥查出已潛逃回港的陳同佳涉嫌殺人,並在竹圍捷運站附近尋獲已懷身孕的潘女遺體

陳同佳在臺殺人案臺港沒有司法互助,香港保安局去年爲此案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卻因條例觸及「一中框架」爲前提移交,未來其他案件嫌犯也可能引渡至中國大陸,引爆香港歷來最大規模反送中運動,是1997年香港迴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最後逼得港府撤回修例

剖析陳同佳犯罪手法,在住宿旅館殺死女友後,冷靜把屍體塞進行李箱,再搭捷運棄屍潛逃回港,且盜用死者信用卡,顯示他不但早有逃避罪責打算,甚至來臺過情人節,可能預謀殺人,冷血行徑叫人不寒而慄。

而陳同佳另涉洗錢罪,一年前刑滿由牧師管浩鳴陪同出獄時,在輿論壓力下,公開向死者父母親及社會大衆致歉,再表達願來臺投案意願,毫無誠意的唬弄幾句話,就由港府送到安全屋保護。陳出獄迄今已是自由身一年,除非他有強烈宗教信仰心想贖罪,怎可能捨自由生活來臺吃牢飯,甚至可能面臨死刑判決?

陳同佳必然接觸到港臺政府不間斷的口水爭議資訊,包括陸委會一開始爲主張主權予以入境註記,被罵翻後就改口爲指定「單一聯絡窗口」,要求港府提供相關證據且必須港方交人。然而臺港並無司法互助,陳必然瞭解港府不承認所謂單一窗口,更不可能依臺灣指令官方對官方模式交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就把話說得直白,對陳同佳來臺投案,港方沒有什麼可做。

陳同佳殺人案司法審理陷膠着,在政治考量下港府不作爲,我方又一再想以陳同佳案凸顯臺灣主權,偏偏兩岸關係最近又因美中臺角力冰凍,陳同佳案自然原地踏步,不會有任何進展

失去愛女兩年7個月的潘母,希望他兌現來臺受審諾言。然而港臺政府政治盤算凌駕司法公義,尤其蘇揆盡說風涼話,不會讓陳來臺「自由行」,即使潘母悲痛表示願幫陳出來臺機票錢,陳同佳願接受免費來臺受審嗎?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