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時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碧桂園及董事長楊惠妍等被滬深交易所通報批評

12月6日,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於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出具的自律監管措施處分決定。由於公司未能按時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交易所對公司、公司時任董事長楊惠妍、公司時任總經理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簡暖棠、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陳淑蘭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工作,以期儘可能加快公司的年報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展,儘快出具2023年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