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7萬淪共諜 女下士判6年2月
海巡署吳姓女下士涉嫌賣機密文件給大陸人士,橋頭地院2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6年2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海巡署吳姓女下士因缺錢,竟在2023年底執勤時以智慧型手機拍攝演練紀錄、工作報告等機密文件,以通訊軟體上傳給大陸籍人士,獲得對方7萬3528元報酬,橋頭地院全案審結,25日依2項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處6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據檢調偵查發現,吳姓女下士於去年透過臉書與綽號「王專員」的大陸籍人士接洽,同意以職務上的機密文件換取利益。吳女從去年11月中旬至12月22日,利用執勤之便,以公務電腦儲存檔案資料,用手機拍攝演練紀錄表、工作報告等文件,並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王專員」再以泰達幣方式存於虛擬錢包給吳女,共獲利7萬多元佣金。
吳女當時還收集「外離島防衛計劃」、「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劃」等國防機密,欲賺取50萬元介紹費,並於去年11月18日向葉姓同袍詢問基礎設施圖資、文件等機密,但遭對方拒絕提供。
吳女接受調查時表示,她當時透過臉書找尋借貸管道,一名網友透過Line聯繫,問她是要抵押不動產或向一個反美、反獨的金主借錢,沒有抵押的借錢條件,只要提供一些海巡資料給對方即可。之後,對方要求吳女提供更深入的資料,酬勞爲50萬元。所幸最後並未得逞。
檢方起訴時指出,吳女身爲國家公務人員,卻罔顧國家安全,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期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之爲大陸地區泄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罪,刑法公務員泄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橋頭地院昨日依貪污等罪判處吳女6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