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涉嫌欺詐1.1億?拍戲畫大餅欺騙俱樂部,賺錢後翻臉不認人
11月21日,某格鬥俱樂部的負責人去報案,說當初與王寶強合作拍電影《八角籠中》時,俱樂部給全力支持,耗時五年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高達百萬。曾被承諾拿5%的票房分成(22億票房,分成1.1億),但王寶強沒給任何回報!
格鬥俱樂部負責人表示,王寶強在拍攝期間採取了“欺騙、拉攏、畫大餅”等行爲,把整個俱樂部的人哄得團團轉,結果到了分賬的時候翻臉不認人,至今沒有支付任何回報和報酬,負責人覺得自己被騙了,最終選擇報警。
此事曝光後,並沒有網友站到格鬥俱樂部一方,有馬蓉事件在前,王寶強好男人的人設屹立不倒!這已經不是該俱樂部第一次用輿論壓王抱歉。上一次誣告王寶強不資助小演員,結果被打臉,明明是自己想要撈錢控制小演員,王寶強這才斷了資助,但凡他鬆手,資助立馬補上。
按照負責人的話來說,他前後投資了五百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理應拿到5%的票房,就算把宣發等費用算進去,沒有一億也得有千萬,如今什麼都得不到,只能用法律的武器維權。
從表面來看,負責人的話佔理,可仔細想想,人力和精力都是一回事,片酬就是支付的工資,在這裡大訴苦水大可不必。現在是法治社會,白紙黑字的合同纔是法律宣判的標準,這是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一個俱樂部的負責人,總不可能不明白吧。
如果在合同中清清楚楚寫了這一條,沒必要借用輿論的力量,都不用報警解決,直接上訴走法律程序,該拿多少錢就能拿多少。如今一直不拿證據,反而是多次聯繫狗仔搞輿論,不就是想撒潑打滾吸引眼球要錢嗎?難道片酬的錢花光了嗎?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