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卡拉OK 找14歲少女色情陪酒

萬華警分局今年6月擴檢,發現15歲少女坐檯陪酒,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等罪嫌起訴卡拉ok店經營者李男、楊女。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起訴指出,李男和同居楊女,去年十二月在萬華經營卡拉OK,雖掛小吃店營業牌,實際上卻經營女陪侍特種消費,僱用廿名小姐,其中包括兩名未成年少女。檢警調查,兩少女每陪坐一臺兩百元,工作內容是陪唱歌、喝酒、玩遊戲,還包含客人肢體碰觸,摟抱親吻等色情服務。

檢察官認定,李男、楊女利用未滿十八歲之人,使其從事勞力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涉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容留、媒介色情伴唱等行爲,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