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後「疑腦瘤住院」檢查1周 前立委張俊宏「出院就被逮捕」發監
▲前立委張俊宏因違反《公司法》等罪被判刑定讞,10日以通緝犯身分被警方逮捕歸案。(圖爲資料照/中評社)
民進黨前立委張俊宏因違反《證交法》等案,被法院判決合併執行5年7月,但2次通知沒報到入監,被檢察官發佈通緝,他3日主動跑到總統府聲稱要「投案」,又說身體不適前往振興醫院治療,律師稱他有腦瘤,經醫師檢查後,10日出院,立刻被中正一分局逮捕解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確認身分無誤,隨即將他押送臺北監獄開始服刑。
張俊宏曾任民進黨代主席、立法委員,2014年間因掏空全民電通等案,被依違反《公司法》等罪判刑定讞,合併判應執行3年8月,當時張已因屢傳不到,被檢方通緝,2015年1月間才「投案」發監服刑。
2016年12月,張俊宏獲得假釋出獄沒多久,又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2年定讞,加上先前全民電通案未服完刑期,高院定張合併應執行共5年7月徒刑,這次,張俊宏又再度畏罪潛逃,臺北地檢署在2018年3月23日,第2度對張發佈通緝。
張遭通緝1年多後,2019年5月3日突現身總統府,聲稱要「投案」,之後又說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醫,他的律師張靜當時對外說,張俊宏有腦瘤,檢察官指揮警方密切注意進度,經醫生安排檢查,無立即生命危險後,張俊宏10日中午辦理出院,隨即被中正一分局警員逮捕並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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