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亞太電併入遠傳「股權說了算」 臺灣大反對也沒用

今日臨股會現場,除小股東砲聲隆隆質疑亞太電與遠傳的合併案外,身爲亞太電第四大股東的臺灣大也派代表參加,臺灣大代表指出,依照企業併購法,臺灣大不同意亞太電所通過與遠傳合併案,並放棄對相關合併案表決權,其也強調,如果依法經過股東會通過此合併案,將要求亞太電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臺灣大股東持有股權。

儘管今臨股會插曲不斷,但最終股權說了算,最終股東投票通過亞太電與遠傳電信合併案、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案。

亞太電與遠傳合併案,預計將由遠傳發行3.57億新股,斥資247億元收購亞太電,每1股的亞太電信換遠傳0.0934406股,合併後鴻海(2317)將持有遠傳4%股權;至於合併基準日爲9月30日,惟該案仍需主管機關NCC及公平會審覈通過。

另外,臺灣大也強調,「以臺灣大的立場,產業整並是好事,但要兼顧小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