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網股》臺灣大超額頻譜訴訟「取得進展」 NCC迴應了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表示,由於目前時間已經超過6月30號,故NCC已經發函要求臺灣大執行,若臺灣大仍不執行,再進行裁處。下週會先找臺灣大進行說明,詢問其爲何不執行,就NCC立場來說,任何裁處,都要給當事人陳述的機會。
以目前得狀況來說,黃文哲表示,臺灣大仍然有在發射電波。針對臺灣大是否繼續發射電波,NCC主要採3個方式認定,首先,透過電波監測站,24小時每小時監測10次;再者,NCC同仁到基地臺量測;最後,即派員到臺灣大網管中心檢查。目前透過上述3種方式,都確定臺灣大仍然在使用超額頻寬中。
依照電信管理法,業者使用頻率狀況若違反網路設置計劃,未在期限內改正或繼續使用,可開罰50萬元到500萬元,並可以按次處罰。黃文哲表示,NCC是否開罰,目前還是要等臺灣大陳述完,下週會再進一步討論。
臺灣大日前曾表示,與NCC的行政訴訟近期「取得進展」,但由於訴訟仍在進行中,臺灣大無法透漏細節,對此,黃文哲表示,目前訴訟處於程序準備庭階段,所謂的「取得進展」,應該是互相在迴應對方說法。換言之,所謂的「取得進展」頗有各自解讀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