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大量準用民法婚姻規定 幸福盟:不接受

▲反同團體抗議。(資料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同性婚姻政院版本草案20日晚間出爐,名稱中性定調爲《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沒有「婚姻」或「伴侶」等字眼,希望避開挺同、反同的地雷。然而草案內容指出,同性伴侶間可以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其他關於夫妻、配偶的權利義務也可一併準用,引來反同方「下一代幸福聯盟」批評,「魔鬼藏在細節裡」。

自去年公投後,同婚以「專法」進行已經成爲定案,挺同、反同派癥結點剩下法案名稱,反同團體堅決同性間不得使用「婚姻」兩字,挺同派則強力爭取法案一定要有婚姻入名。爭論多時的同婚草案,政院版本草案名稱20日晚間終於出爐,選擇以中性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爲名在2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同志大遊行。(圖/記者錢玉紘攝)

政院版同婚草案中,同性伴侶可以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也可以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其他關於夫妻、配偶的權利義務也可一併準用。該草案21日在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往立法院進行審議程序。據瞭解,行政院長蘇貞昌雖然支持婚姻平權,但黨內考量社會對同婚反彈聲浪,將不會以黨紀約束綠委

針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發起第12案「立專法保障同志權益」公投的下一代幸福盟21日在臉書上表示,行政院要提出的「同婚」法案,名稱叫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專法的名稱表面上雖無「同性婚姻」,但魔鬼出在細節裡。

幸福盟說,根據媒體報導,這部同婚專法的內容,大量「準用」民法婚姻的規定,不僅開放同性婚姻,連大法官748解釋沒碰觸的兒童收養爭議,行政院版的同婚草案也開放了。對於政院版草案的內容,幸福盟不能接受!這已經違反愛家公投所揹負的700多萬民意臺灣主流民意是「婚姻限於一男一女」、「婚姻以外其他形式保障同性永久共同生活」,政府不應用任何手段模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