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法禁止採集人臉、指紋、聲音識別信息

(原標題天津立法禁止採集人臉識別信息

聯社12月2日訊,《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採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本人同意並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據此,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等被禁止採集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