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爲防弊端 單項協會改選採限制連記法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圖/記者季相儒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四大黨團代表24日聯合簽署「禁止協會改選採用全額連記法」,體育署爲避免協會改選弊端,大多數派壟斷所有理事,改選時「應」採限制連記法,預計本月底前可完成程序並公佈施行。

體育署已於今日上午,與教育部法制研議後,將修訂國體施行細則中,原「得」採限制連記法,改爲「應」採限制連記法,另外,目前採全額連記法改選的協會,體育署也要求依法配合辦理

對於外界指出「人頭會員」疑慮,體育署除主動配合司法單位調查外,爲防止弊端、杜絕人頭,將再加強以下把關:1. 篩選及過濾人頭會員:將要求各協會通知預報名民衆,先繳費及繳交身分證明影本文件,然後再進行審覈,審覈不通過者全額退費。身分證明文件屬於個人重要個資,若能繳出又有繳費,應可視爲自願加入協會。

2. 減少人頭會員的操控:要求各協會改選時,投票通知及選票,應以郵寄選舉人(會員)身分證上之戶籍地址,防止同一通訊地址代投票等弊端。採現場投票之協會,於投票日領取選票前,進行選舉人(會員)身分及證明之查驗及覈對。

3. 成立選務監督小組:將邀請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律師及體育署代表組成選務監督小組,監督各協會選務小組辦理各項選務作業,包括印票、寄送、監票驗票過程,防止舞弊做票

4. 設立檢舉專線:呼籲預報名民衆,繳交會費及身分證明要出於自願,如遭冒用或有脅迫,勇於檢舉不法專線電話:體育署政風室02-87711990。

5. 訂定「各協會會員審查及改選作業注意事項函文協會落實執行。

6. 針對協會「花招百出」之不合理限制,體育署將依法排除。

7. 代繳會費恐有觸法之虞,呼籲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