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臺電船擱淺恐損藻礁 挨罰25萬

臺電公司的無動力工作平臺船16日進行拖船作業時,因纜繩斷裂擱淺在桃園市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南側,恐造成藻礁受損。桃園市環保局17日依法開罰最高25萬元。(葉斯桂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臺電公司的無動力工作平臺船16日凌晨4時許進行拖船作業時,因纜繩斷裂擱淺在桃園市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南側,恐造成藻礁受損,詳細受損面積要待退潮時細查。桃園市環保局表示,該船未經許可駛入觀新藻礁區海域,依違反《野生動保法》規定,開罰最高25萬元。

臺電表示,平臺船南漂擱淺於觀新藻礁永續利用區,當下臺電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由北部施工處處長率員趕至現場警戒,並於17日中午由臺電及船東依計劃於漲潮時順利拖離擱淺區,並拖至大潭電廠進水灣。

該平臺船主要負責大潭電廠進水口清淤工程,原從臺北港拖航至大潭進水灣,拖航期間因大風浪致2艘拖船於灣內交換纜繩時不慎脫落,船上無油料及人員,僅有2部挖土機,故無人員安全及油外泄污染風險。

桃園市海岸生態保育協會前理事長葉斯桂表示,臺電拖船保護措施沒做好,市府應追究相關疏失責任。該艘工作平臺船從觀音漂流2至3公里,到新屋區永興裡瞭望臺附近海岸擱淺,漂流恐破壞藻礁區,17日中午前,臺電趁大潮時纔將該平臺船拖離,究竟破壞多少面積的藻礁,需等退潮復勘。

桃園市環保局迴應,已組成調查委員會,並在年底前擇合適的大退潮時間調查。針對臺電工作平臺船擱淺事件,未經許可駛入觀新藻礁區海域,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最高25萬元,後續將邀集專家學者協助評估藻礁生態保護區受損情形,如有損傷藻礁,將請臺電公司提出生態補償覆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