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錯打118名嬰幼兒國光疫苗 國民黨:應負準國賠責任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中)、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左)、桃園市議員樑爲超13日召開「打錯疫苗推北榮,鄭文燦市府應負起準國賠責任」記者會,抨擊118名兒童打錯疫苗事件,主要機關桃園市政府近半個月,未有任何積極作爲,應當承擔起責任,彌補缺失。(羅永銘攝)

桃園市政府10月初爆發在市府舉辦活動中,讓118名3歲以下幼兒誤打「國光疫苗」事件,但事發至今,桃市府僅開罰桃園榮總了事,爲對受害嬰幼兒有賠償。國民黨上午舉辦記者會,批評桃市府推諉責任,應對受害嬰幼兒負準國賠責任。

黨文傳會副主委舒翠玲表示,疫苗接種應一次限單一疫苗種類,但桃園市政府怎會把疫苗施打服務放在食安嘉年華活動中?還混合老人與嬰幼兒施打動線?並安排同場合可施打莫德納或流感疫苗?決策離譜,只是要衝高嘉年華活動人次。

舒翠玲說,就算是被迫的人體試驗,桃園市政府對未經同意就被迫做國光疫苗人體試驗的這118名嬰幼兒,桃園市政府難道不應有更積極作爲他們確保健康?呼籲應追蹤施打嬰幼兒一段時間,對施打疫苗若發生不幸,應以準國賠形式賠償。

舒翠玲質疑,疫苗是臺北榮總桃園分院,還是桃園市衛生局提供的?衛生局登錄訊息也是錯誤的,是一開始就搞錯,還是給疫苗就給錯?桃園市衛生局有要求施打單位覈對?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批評,桃市府食安嘉年華活動隱藏選舉造勢企圖,要爭取年輕爸媽選票,但國光疫苗要3歲以上才能施打,活動宣傳文宣竟稱6個月以上嬰幼兒就能接種,非專業的施打疫苗接種站與缺乏專業審覈,才導致這次誤打情形。

桃園市議員樑爲超也質疑,打疫苗是嚴肅的事情,怎麼會與食安嘉年華活動放一起?而事件發生後,桃園市政府開罰臺北榮總桃園分院20萬元了事,卻對遭誤打疫苗的孩童不聞不問,連基本慰問都沒有,非常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