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被判賠315萬 酸民嗆「一口吞」她怒迴應
陶晶瑩及李李仁捲入股東糾紛。(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陶晶瑩及李李仁於2022年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曾創下百貨街開業就連三天完售的業績,但在去年八月時約滿收攤,退出百貨公司美食街。但近日傳出是辣杯杯的股東們發生經營上的歧見,使陶晶瑩、李李仁與劉姓股東雙方互告,日前法院判決陶晶瑩夫婦公司敗訴,判賠315萬元。對此,陶晶瑩更是回嗆網留言,並要在中午開直播迴應。
陶晶瑩與李李仁開設的辣杯杯公司,與供貨的劉姓大股東因廠商點心採購及利潤問題,遭陶指控劉姓合夥人賺差價掏空公司,涉嫌詐欺及背信,且陶晶瑩認爲該商品有經過她大量宣傳,有線上及線下通路成本,溢價部份屬行銷成本,故拒付貨款。但新北地院於去年12月27日宣判出爐,辣杯杯敗訴,要賠315萬餘元。而劉姓股東也向法院聲請假執行要查封辣杯杯公司資產獲准。
對此,陶晶瑩今天上午在臉書宣佈「中午左右直播」,應是要對此進行說明,但有酸民則在貼文下留言「一口吞」、「直播法院認證一口吞嗎?」、「想一口吞掉貨款啊,不然咧?你說判決書是訛? 這麼大的官威喔?」,但有更多網友留言聲援陶晶瑩。
陶晶瑩則迴應「以訛傳訛欸!」、「吞什麼?他們先找媒體亂說話⋯⋯你就信了嗎?法院並沒有說那個什麼要獨吞股份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