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及行賄令計劃 內蒙前副主席判刑20年

前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潘逸陽自2014年9月落馬遭調查後,經過2年半的時間終於宣判,其中涉及向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行賄情節最受矚目。(圖/中新社)

據新華社報導,前內蒙自治區副主席潘逸陽因受賄案遭判處徒刑15年,另行賄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案被判7年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罰金400萬人民幣,並追繳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