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省1.2萬清潔費冰箱泡棉亂丟陽明山 窮爸慘吃1年2月牢飯
▲陽明山花季每年都會吸引許多遊客。(圖/ETtoday資料照)
家境貧困的周姓男子去年5月26日將收購的冰箱拆解,把還有價值的廢五金變賣後,開車載着廢棄的泡棉前往陽明山,隨意傾倒在山坡地,省下1萬2000元的清除費用,結果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抓包。由於這不是周男第一次亂倒廢棄物,基隆地院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周男先是在某地收購一臺被汰換的冰箱,接着拆除外殼的五金變賣、牟利,留下等同「垃圾」的廢棄泡棉,他不想額外給付1萬2000元的清除費用,2019年5月26日深夜11時許開車前往陽明山,找了一塊山坡地就將泡棉丟下,接着馬上駕車離去。
▲周男賣掉冰箱值錢的部分,其他的廢棄物就載到陽明山上丟棄。(示意圖/記者黃君瀚攝,與本案無關)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發現,該山坡地有一塊長6公尺、寬3.5公尺的區域遭人亂丟垃圾,報警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這才揭穿周男的離譜行徑。
由於這不是周男第一次犯案,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要求嚴懲。基隆地院法官認爲,他一時貪圖不法利益,所作所爲可能影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及水源涵養功能,但考量到上述行爲並未真的導致水土流失,加上他是因爲家庭經濟貧困,纔會出此下策,還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最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