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違法攤販太囂張!市府強制查封並限期繳罰鍰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與行政執行處人員到未繳交罰鍰的違法攤商家中查封其庫存貨品。(臺中市府提供)

爲遏阻違規攤販佔用臺中市市民廣場的行徑,臺中市建設局日前兩度前往市民廣場查緝,果然見到違法攤販在草地上販售泡泡槍、風箏等情況,立即開罰,但有感於部分攤販可能以脫產等方式拖欠罰緩,建設局會同行政執行署查封相關物品,並限期繳交罰鍰,否則將拍賣查封物品。

建設局長陳大田指出,市民廣場是臺中市區的重要遊憩景點,每逢假日總吸引許多民衆在此休憩,很多人會在草地上野餐、聊天、散步運動,但隨着人流增加,近來發現許多不法攤商長期違規佔用草皮,以小攤子模式販售各種玩具等商品,爲此建設局派員前往查緝。

陳大田指出,這些違法攤商雖經查緝,但發現有人以脫產方式拖欠大量罰鍰,企圖逃避執行風險,且仍持續到現場擺攤營業,市府8月19日第一次強制執行,當天巡查已沒有發現違法攤商,但隔週六晚間又發現林姓攤販佔用草皮販售各種玩具,且清查後,發現他不但是累犯,還積欠大量罰鍰,決定將其列爲優先強制執行對象。

建設局指出,林姓攤販目前積欠罰鍰多達15萬元,市府第二次強制執行,即由行政執行署率市府團隊前往林姓攤販住處,向他說明欠繳情形,並當場查封他家中庫存的泡泡槍、風箏、竹蜻蜓等玩具數組,限期林姓攤販必須於9月19日前繳清積欠的罰鍰,否則將依程序拍賣查封物品。

建設局強調,爲杜絕違法設攤及積欠罰鍰行爲,市府將持續與行政執行署合作,未來採不定期稽查模式,若發現有攤商在市民廣場違法擺攤銷售,會優先勸導,不聽勸導者將依《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處以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