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逼「生殖器當鍋鏟」煎荷包蛋 下場曝光

▲林男竟強迫被害者用生殖器煎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林姓男子因懷疑友人在網路上性騷擾他的妻子,約對方談判時不僅痛毆對方,還逼迫自慰並拍下照片,甚至命令他把生殖器當鍋鏟,在熱鍋上把荷包蛋翻面。臺中地院近日判決,林姓男子坦承犯行且已和解賠償,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檢警調查,37歲的林男懷疑一名男性友人在臉書上性騷擾其妻,於是透過劉姓友人約該男子出面談判。2023年11月21日凌晨1時許,該男子搭乘劉姓友人的車到林男住處後,林男隨即動手毆打對方頭部及臉部,造成男子嘴脣及頭皮撕裂傷。

林男未就此罷休,進一步脅迫男子脫掉褲子自慰,並拍下不雅影像。更誇張的是,他還強迫男子用生殖器將熱鍋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自己則拿着手機錄影。

在檢方調查時,林男僅承認與男子有拉扯及拍攝自慰照片,但辯稱並未強迫對方,也否認要求對方用生殖器翻蛋。然而,受害男子提供了詳細的驗傷報告,並提交林男拍攝的不雅影像作爲證據,證明遭受強迫。

檢方認定林男的行爲同時涉及強制與妨害性隱私罪,依罪想像競合原則從重起訴林男妨害性隱私罪,至於受害男子未提告的傷害部分則未列入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認爲,林男因細故未理性處理紛爭,反而採取強暴及脅迫手段,拍攝受害男子的不雅影像,行爲已構成以強暴、脅迫方式使他人自行攝錄性影像罪。考量林男最終坦承犯行,並與受害男子和解且已賠償完畢,法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以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案不僅涉及法律層面,也引發社會對網路糾紛處理方式的廣泛討論。如何在數位時代中平衡法律與道德,是未來值得深思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