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裸女跑洗衣店求助 原來竟是發生這件事
臺中市楊姓男子去年與女子約好租屋處性交易,但他在交易過程動作粗暴,她要打電話求助卻遭楊男掐住脖子性侵還拍裸照,她趁楊男不注意奪門而出,裸身跑到租屋處附近洗衣店求助。(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市楊姓男子去年與女子約好租屋處性交易,但他在交易過程動作粗暴,她要打電話求助卻遭楊男掐住脖子性侵還拍裸照,她趁楊男不注意奪門而出,裸身跑到租屋處附近洗衣店求助,最高法院將楊男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讞。
楊男在去年6月5日約定與被害女子以5700元爲性交易,他到她租屋處爲性交行爲,過程中她感到楊男動作粗暴,因而拒絕繼續與其爲性交行爲並欲撥打行動電話向他人求助,楊男以手掐住她脖子,她道歉求饒後,楊男命令她去牀上躺着加以性侵。
楊男在性侵過程中,拿自己的行動電話拍攝她裸照,被害人趁楊男未注意之際奪門而出,楊男取走被害人放置在租屋處內之財物,被害人逃離後報警。
一審及二審認爲楊男貪圖一己私慾,對被害人爲強制性交,並於過程中持行動電話拍攝她裸照,嚴重戕害她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心健全發展,所爲應予非難,考量他犯後已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和解條件完畢,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8年,楊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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