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 檢批日籍業者態度惡劣求重刑

臺中高檔日式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使用牛肉、冷麪等8項過期食材,臺中地檢署13日將餐廳前業者、日籍阪本鬥志等3人依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加重詐欺取財罪等罪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圖爲中市食安處稽查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高檔日式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使用牛肉、冷麪等8項過期食材,遭中市衛生局開罰144萬元並勒令停業。臺中地檢署查出,餐廳前業者阪本鬥志等3人明知「神戶牛」已逾效期,仍於今年1至3月以每份2700元販售予29名顧客,依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加重詐欺取財罪等罪名起訴,且3人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中檢指出,阪本拓也擔任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社長,並自2023年9月起標榜「臺灣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經營和牛Emperor,由胞弟阪本鬥志擔任餐廳社長,負責餐廳經營決策、管理、肉品採購;久保敦也擔任店長,盤點、管理肉品庫存及報告;山添翔平擔任總料理長,負責料理開發、盤點及管理食材。

中檢查出,阪本鬥志、久保敦也和山添翔平等3人,明知餐廳於2023年10月20日採購之肉品食材 「神戶牛」已於2023年12月3日逾有效期限,且店內未再採購任何「神戶牛」,竟將已逾有效日期之肉品食材「神戶牛」料理成品名爲「神戶牛帝王莎朗」之餐點後,以每份2700元,販售予林姓消費者等29人食用,犯罪所得 7 萬 8300 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3人偵訊時皆否認犯行,版本鬥志更辯稱「那不是事實」。臺中地檢署認3人涉犯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以及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將3 人及天樂公司起訴。

檢方並認爲,本案餐廳標榜「臺灣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提供讓人感覺彷彿置身在日本的體驗」、「使用精心挑選的頂級和牛」、「我們肩負着代表日本燒肉文化的使命」等等,國人對於其餐點品質具有更高之信賴與期待,但被告3人分別爲餐廳的負責人及主管,竟未將食品安 全視爲要務,反而爲貪圖減少損失,將已逾有效日期之肉品烹煮供不知情之消費者食用,且犯後均猶飾詞狡辯,推卸犯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實屬惡劣,並在社羣媒體上發聲明否認犯行、揚言對報導媒體提起訴訟及不會賠償消費者等作爲,建請酌情從重量處適當之刑度。

目前「和牛Emperor」今年7月已由臺灣在地領先創意公司出資8位數接手營運,並經衛生局8月複查通過,重新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