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父拿BB槍射女兒? 警:徒手毆打釀傷、協調社工安置少女

臺中市薛姓男子昨晚在北屯區住處,疑似持BB槍射擊16歲女兒的大腿,警方到場後,發現少女有受傷,少女表示,傷勢是父親徒手毆打造成,沒有發現所謂BB槍,因少女持有保護令,警方認定薛男已違反保護令,將薛送辦後,協調社工安置少女。

第五警分局在昨天晚間9時許,接獲社會局家防中心林姓社工通報,指稱保護令申請人薛姓少女(16歲)疑遭父親以持BB槍射擊,警方獲報到場,由消防局救護人員對少女檢查,少女身上有擦挫傷。

經員警在場詢問少女,少女迴應,身上的擦挫傷是其薛姓父親(61歲)徒手毆打所爲,警員在場未發現有報案所稱的槍彈。

因少女持有臺中地院民事通常保護令,薛父行爲顯已違反保護令,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另協調社工妥善安置少女。

第五警分局強調,家庭暴力不僅是刑事犯罪,更可能對受害者身心造成深遠影響,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違反保護令者將依法嚴辦。若民衆或身邊親友遭遇類似情況,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或尋求113保護專線協助。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臺中市北屯區少女昨晚遭父親毆打,警方獲報後,將少女父親依違反保護令送辦。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