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夫妻檔幫詐團洗錢「狠撈上億」 金管會重罰2200萬
臺銀夫妻檔幫詐團洗錢,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金管會今日處分臺銀2200萬。(圖/吳靜君攝)
臺銀夫妻檔幫詐團洗錢,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金管會今日處分臺銀2200萬元,並且金管會要求臺銀檢討本案違失行爲及相關人員責任。
其次,就本案缺失就現行交易與帳戶監控、行員異常行爲調查與管理等機制完善程度深入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由稽覈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覈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的研判作業改由總行集中審查,並且儘速落實。以及臺銀加強企業誠信文化、洗錢防制及法治等員工教育訓練,並應強化員工行爲監控及管理機制
該案是臺灣銀行的郭姓、黃姓行員是夫妻,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洗錢,成立人頭公司後將詐得的金錢拿來購買虛擬貨幣,再洗錢成爲「合法」金錢,估計夫妻倆的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
金管會表示,臺銀的松山分行前行員郭姓、仁愛分行前行員黃姓自110年4月至113年7月間,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且有代客戶辦理交易情事。
又,有關客戶與行員帳戶有被列爲衍生管制帳戶、經聯防機制通報、及該行內部洗錢防制系統產出多次警示等異常情事,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欠妥。
針對行員夫妻檔協助詐團洗錢遭罰之事,臺銀表示,郭黃二員已經予以免職,此外臺銀董事稽覈處立即啓動調查,並且成立跨部處小組,召開多次作小組,全面檢視相關規範及作業。
針對該案涉及外出開戶、匯款及帳戶監控等缺失,臺銀會加強檢討,強化多項措施,精進內控機制,加強對行員異常交易的管理與生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