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槍殺丟包醫院案兇嫌庭上見3稚子 死者母親受不了痛哭
臺南槍殺丟包醫院案是臺南地院第二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今上午召開準備庭,庭期結束前一刻,法官准予裁押多時兇嫌林澤峰妻子攜3名稚子入庭,向久違不見稚子一一詢問「有沒有乖」,在場的死者母親看到他爲了看子女,請求法官通融准予進入法庭,見上一面,她卻再也看不到兒子,她問兇嫌「你不會不好意思?」激動地痛哭,林見狀低聲說對不起
檢警調查,林澤峰與徐姓男子素有嫌隙,今年4月7日晚間相約永康談判,林與同住林昱愷到場,雙方談判破裂,林澤峰涉持改造手槍朝徐心臟處開槍中彈後倒地,2人將徐載往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丟包後逃逸,傷重不治。檢方依非法持有槍彈及殺人罪嫌起訴林澤峰、林昱愷2人。
臺南地院上午分別就2人各開準備庭,林昱愷否認犯罪,他表示,不知林澤峰有帶槍,也知道林澤峰會殺人。審判長詢問有沒有幫助林澤峰,他回答「沒有」。
審判長認爲,林澤峰否認犯案,即有無罪判決的可能性,且已關押多時,而林澤峰的律師已申請量刑鑑定,需耗時4、5月,林昱愷有儘速審理的必要,一旦林昱愷依國民法官參審制,相關卷證也隨之公開,傾向2人分開審理。
至於林昱愷是否仍循國民法官參審制,林澤峰則改採普通審理程序,審判長也詢問檢辯及死者家屬意見。林昱愷律師認爲,依卷證內資料顯示,案發現場相關證人至少13人會出庭,要在一週內作出裁決恐有困難。
檢方也認爲有困難,認爲依本件複雜程度,如以60、70歲者而言,是否能在短期間內綜合判斷,持保留態度。而本案就林昱愷部分爭議比較大,是否隨審理過程及證據調查的進行,是否還會變更起訴法條等,可能還會有變化。
死者父親也與律師持相同意見,國民法官能否能在短期間吸收、消化及勾勒案情關連性,有所質疑,建請法官不要採國民法官參審制。
面對檢方起訴非法持有槍彈及殺人罪嫌,林澤峰則「承認」,但對究竟攜帶幾發子彈?他說,不知道。而律師也爲他申請量刑鑑定,指定由臺大醫院來做,備案纔是草屯、凱旋醫院。檢方則以訴訟成本及戒護風險爲由,應由近而遠,依序應是凱旋、草屯及臺大醫院。
有關林昱愷是否採國民法官參審制,及林澤峰量刑鑑定,審判長表示,待合議庭裁定後核辦。
臺南槍殺丟包醫院案是臺南地院第二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今上午召開準備庭。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