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工程師綠慘!嬌妻跟阿公級同事「狂做224次」…傻傻幫養孩子

▲臺積電工程師原以爲與妻子感情融洽,殊不知嬌妻早跟阿公級同事愛得火熱。(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臺積電工程師阿祥(化名)與妻子小婷(化名)結婚多年,婚後育有一名孩子,平時小婷的同事老林(化名)會幫忙接送夫妻倆的孩子。原先阿祥以爲是同事情誼,沒想到事後才知,小婷竟與老林有婚外情,就連小孩都不是自己的種,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而小婷、老林也因此要賠償10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祥與小婷2019年5月20日結婚,2人婚後育有一名子女,感情相當融洽。因爲工作的關係,阿祥在新竹工作,小婷則是與孩子一起住在臺南,不過小婷也因爲工作忙碌,平日無法接送小孩,只能委託同事老林幫忙。

阿祥眼見小林年紀頗大,已經可以當孩子的阿公,因此沒有過多想法,只覺得是對晚輩的關愛,因此欣然應允,偶爾也會邀請老林參加他們的家庭旅遊。

沒想到,後來小婷主動坦承,與老林有了感情,甚至沒有老林「我的世界就毀滅了」、「阿公(老林)就是比你們都還重要」等話語,讓阿祥的三官徹底崩塌。

▲臺積電工程師原以爲與妻子感情融洽,殊不知嬌妻早跟阿公級同事愛得火熱。(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阿祥後來得知,小婷與老林的不倫戀已長達4年,於是帶子女到成大醫院做親子鑑定,結果竟然連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氣得將小婷、老林一狀告上法院。

事後小婷則辯稱,自己是遭到老林性侵,並未侵害配偶權。不過在偵辦的過程中,小婷平時稱呼老林爲「親愛的」,更是傳訊稱「就是看到阿公我會很開心,阿公消失我會很生氣很難過」、「講的(得)更白話一些,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愛上阿公」等話語,並且數度向老林傳送「愛你」等貼圖來表達感情,因此說法不被採信。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小婷與老林交往期間,一共發生224次性行爲,時間橫跨婚前至婚後,愛的足跡遍佈各間汽車旅館、高鐵橋下及停車場,甚至還生了一子,由被矇在鼓裡的阿祥當冤大頭撫養,老林還假裝不知情、以長輩的姿態參加家庭旅遊、聚餐,2人共同操弄阿祥,破壞配偶權的情節嚴重,因此判2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