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股除權息制度 金管會:不調整

金管會決定維持現有除權息股價調整制度。(圖/本報資料照)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外界建議公司發放股利時,除權息交易日不調整該股票參考價。對此,金管會18日表示,除權息參考價並非個股成交價,且我國現行除權息交易日提供參考價的作法,與國際主要證券市場相同,已爲市場廣泛接受,因此將維持現有除權息股價調整制度,不會調整。

金管會說明,除權息參考價是以除權息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減去除權息後的價格,可作爲投資人於除權息交易日買賣該個股的參考,並據以計算除權息當日交易漲跌停價格範圍開盤價則是第一盤由買賣雙方委託撮合後呈現的價格,除權息參考價,並非個股成交價。

金管會指出,歐美市場是由資訊廠商負責提供除權息參考價;至於亞洲市場,除南韓發放現金股息辦理除息外(但除權則計算及公告除權參考價),日本香港上海證交所,也都採取公開揭露除權息參考價作法。

金管會證期局統計資料顯示,歷年上市企業填權息比例,皆低於5成。

金管會強調,我國現行除權息交易日提供除權息參考價的作法,與國際主要證券市場相同,長期以來,已爲市場及投資人所接受;此外,由證交所提供除權息參考價相關資訊,也可避免資訊廠商各自計算之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金管會決定維持現有除權息股價調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