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民主聖地 阿才的店欠租 被判還錢搬離

臺北市被稱爲「民主聖地」的餐廳「阿才的店」,遭房東指控欠了5個半月房租共76萬元,房東提告索討並要求搬遷,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阿才的店須將房屋返還、給付欠款76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有「民主聖地」之稱的「阿才的店」,遭房東提告索討積欠5個半月房租、共76萬元,同時要求餐廳騰空搬遷,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判決「阿才的店」須將房屋騰空遷讓歸還,並給付積欠的租金,且須從2023年10月27日起至遷讓返還房屋之日止,按月給付14萬元租金。本案可上訴。

「阿才的店」是早年黨外人士,與學運世代經常聚集的地點,店址本在北市金山南路與仁愛路口,深受當年黨外人士喜愛,2020年2月創辦人劉建華過世,「阿才的店」暫時停業,後來搬遷重新開張,但這次遇到房東追討租金的爭議。

房東向北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阿才的店在2021年6月15日承租房屋,約定租期從2021年8月1日起到2026年7月31日止,每月租金14萬元。但阿才的店卻未如期繳付租金,迄今積欠租金達5個半月,共76萬元。

房東說,已寄發存證信函催告並終止雙方租約,但未獲置理,因此依租賃規定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返還房屋、清償積欠租金。

阿才的店挨告後,店家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阿才的店一直到法院的言詞辯論庭時,經相當期限仍未給付積欠的租金,租約在今年10月27日已合法終止,租約經房東寄發存證信函合法終止而消滅,阿才的店繼續佔有房屋就失去合法權源,屬於無權佔有,判決阿才的店須騰空、遷讓返還房屋,且須還先前積欠的租金,並從10月27日起,按月給付租金14萬元一直到搬離日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