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黃銘輝 澄清中天案說明
「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學術研討會」16日在臺大舉行,諸多知名傳播與法律學者出席,聚焦討論中天撤照案。臺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黃銘輝今(19)日對於當天受訪情況提出4點澄清。
以下是黃銘輝教授4點說明:
一、針對中天案,本人在研討會中並未使用「政治追殺」一語。
二、頻道應由市場汰弱留強,以及主管機關應許功過相抵此一部份的論述,僅系整理國內學者對中天案的正反意見作爲後續論證的素材,引用並不代表個人完全同意該論點。
三、會後受訪時本人的確說過中天案對我國行政法制造成重傷害,但理由在於聽證會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的要求,而非貴報所說7:0決議關中天的結果。
四、本人在會中確實以NCC行政訴訟勝訴率較一般行政機關低,因而主張中天案應以有彈性的行政處分附款制度來處理,而非逕予駁回換照申請,但此究系針對個案發表的看法,本人無意以勝訴率低將NCC標上一個一般性的「公信力有問題」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