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留學她想結婚 戀情告吹女告男性侵
▲臺北市一對男女朋友,男方想出國唸書留學,女方想要結婚,雙方因此分手,事後女方告男方性侵。(圖/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臺北市一名張姓男子,一心想出國留學,但他的女友卻一直想步入禮堂,兩人對於結婚一事一直喬不攏,女方一氣之下怒告性侵。警方屢次傳喚張男不到發佈通緝,年初在張男返國過年時將他通緝到案。男方稱說雙方因爲結婚一事沒共識而分手,沒想到卻挨告性侵,檢方調查後認爲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方在去年9月指控,2012年他和張男在澳洲打工認識,隔年返國後開始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但張男卻十分粗魯,竟然強迫她發生性關係,連在自己家裡也遭對方性侵得逞;甚至就連自己開刀住院時,對方前往醫院探病,竟趁四下無人時在病牀上性侵她,憤而報警提告。
張男之後因爲出國留學,警方多次傳喚說明不到,遭檢方發佈通緝,今年初他返國過農曆新年時,當場被航警帶走。事後張男得知遭告性侵直呼冤枉,稱說女方的指控不實。他稱說並未強迫女友發生性關係,都是在對方的同意下進行,還說是因爲雙方對於未來的規畫不同,自己想要先出國留學,但女方想要結婚,雙方纔因此分手,沒想到卻吃上性侵官司。
檢方另針對女方說法展開調查,尤其她說在自己家中還被性侵,那當時爲何沒呼救?另外女方還提到在醫院病牀部分,當天還有人在隔壁牀,加上住院期間都是張男照顧,出院時是男方付錢辦手續,出院後還拍攝親密照,若是真被性侵應該不會是這樣的反應,檢方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