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爭議燒不停!民團批假循環經濟 本質仍是垃圾焚燒
環境部20日在臺中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爲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民間團體也在會場前拉布條、舉牌疾呼環境部嚴格管理SRF,不要假循環經濟之名,不做好源頭減量及回收。(馮惠宜攝)
近年SRF(固體再生燃料)爭議不斷,環境部預告SRF管理辦法草案後,今(20日)早上在臺中舉辦相關草案研商會,民間團體在場外拉布條、舉牌疾呼「別美化SRF是燒垃圾發電的本質」,要求環境部修正相關條文,明確嚴格管理SRF,不要假循環經濟之名,不做好源頭減量及回收。
SRF「固體再生燃料」由廢棄物製成,取得操作許可製造廠再賣給使用廠商以燃燒熱能發電,被政府和業界視爲減碳和去化垃圾的解方;但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SRF實質是焚燒廢棄物作用與焚化爐無異卻不用環評只要取得相關廢棄物處理執照即可設置,檢視目前環境部公告相關管理辦法草案,許多仍不夠周延。
環境部20日在臺中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爲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民間團體也在會場前拉布條、舉牌疾呼環境部嚴格管理SRF,不要假循環經濟之名,不做好源頭減量及回收。(馮惠宜攝)
環境部20日在臺中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爲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中部地區環保單位、科學園區及業界及民間團體代表約有30多人與會;民間團體也在會場前舉辦記者會,批判政府不好好源頭減量及回收,反而本末倒置,形同鼓勵產生更多廢棄物來製造SRF。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指出,目前SRF的分級依淨熱值分成4級,氯含量及汞含量分成5級,第5級氯汞含量高最容易造成污染,應比照國際標準刪除第5級。
另許心欣也建議,應有GPS與申報資料勾稽確實追蹤SRF的流向,且應增列條文明文禁止進口廢棄物或產業用料作爲SRF料源,以防止幫國外燒垃圾。她也建議,應明文規定杜絕業者更名或新設公司換人頭經營弊端,防止像學甲爐渣案主嫌郭再欽假再利用真掩埋爐渣,在同地同址用人頭設新公司。
另,彰化縣議員吳韋達也以書面方式表達,過去只要是焚化爐就需要環評,而專燒事業廢棄物製成SRF的電廠,卻通通免環評,非常不合理。
先前揭露SRF製造廠空污的大里居民鄒明諺表示,SRF製造廠及使用廠的作業區,常會產生粉塵瀰漫或是塑膠加熱異味,去年揭發大里SRF製造廠的污染事件,當時在工廠外看見粉塵飄散及聞到塑膠異味,對周遭居民、廠商員工健康影響極大,管理辦法中應規定業者增設粉塵及異味的收集處理設備,做好空污防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