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不準用來併購公司 曾銘宗:怕指標企業出走
▲臺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黃齊元。(取自臺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
立院財委會今天召開投資臺灣公聽會,學者專家出席向政府提出建言。臺灣併購與私募股權恊會創會理事長黃齊元說,在外資眼中,臺灣投資環境淪落爲北韓巴基斯坦等級,呼籲政府鬆綁法規,允許以併購作爲募資用途。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會後受訪說出,最大的欵慮,就是怕指標企業被私募買後下市,再重新去其他國家上市。
黃齊元說,臺灣企業需要以外部資源來帶動企業成長及轉型,如透過併購,私募或策略聯盟。以科技業爲例,兩岸企業不只是競爭關係,也是合作關係,有一些併購已然在發生。臺灣未來應藉助併購基金促進產業整合,但由於法規限制,如央行反對,臺灣很難成立主權基金,都是臺灣產業處於劣勢的原因。
此外,臺灣對於私募限制過多,在外資眼中,臺灣投資環境淪落北韓和巴基斯坦等級。他進一步表示,未來企業價值在於軟體和專利,不要再以蓋工廠爲主要資金用途,應開放允許以併購作爲募資用途。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迴應,過去私募資金的用途規定不能進行管理層的收購,但現在是沒問題的。另外,賺錢的企業也不能引進私募,規定必須要引進策略投資人才可以,主因是要保護公司原股東權益。過去曾發生過企業被私募併購後公司下市。金管會擔心,若是產業指標性企業被私募併購後,從臺灣下市,轉向其他國家上市。這麼一來,金管會攔也攔不住。這樣子一來,不利臺灣證券市場長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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