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屋訂金不給住!房東曝「人頭已滿」再扯老婆待產 情侶怒開告

馬來西亞一對情侶想要換新租屋處,但過程一波三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無關)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對情侶在新加坡租屋生活,在決定今年決定換個地方住後,2月找到新房子並繳交1000新幣訂金,也談好3月1日入住。豈料,新房東先是告知當地政府規定的「住房人頭已滿」不給出租房間,之後又說老婆即將生產,一時間無法全額退還訂金,讓這對情侶氣到告上法院

中國報報導,來自麻六甲的32歲黃姓男子與27歲未婚妻在新加坡租屋生活,月繳800新幣(約新臺幣1.6萬元)租金,但因與屋主生活習慣不同有些摩擦,想要換個新環境。就在今年1月底,小倆口找到月租金500新幣(約新臺幣1.6萬元)的新住處,和29歲新房東馬克(Marc)談妥後,在2月繳交1000新幣訂金(約新臺幣2.1萬元),敲定3月1日入住。

豈料到了2月中旬,馬克開始告知入住申請出狀況,多次提到建屋局不批准2人入住,但會持續溝通協調,要求延遲入住時間。最令黃男慌張的是,在3月即將到來之際,馬克突告知「住房人頭已滿」,相關單位不批准入住申請,只好趕在3月1日當天找到新租屋處,當晚就入住。

▲在房仲熱心幫忙之下,黃男順利在3月1日找到新房子入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無關)

此後,黃男向馬克追討當初繳交的1000新幣訂金,但對方直說妻子即將生產,只能先返還350新幣(約新臺幣7400元),餘額要之後才能給。此事讓小倆口氣到直接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馬克事後向媒體透露,他與妻子、3個小孩同住,是當初向政府單位申請後,才得知四房式組屋不可住超過6人,而他們一家五口加上黃先生與他的未婚妻就是7人,超過規定人數上限。

面對訂金退款質疑,馬克說,因妻子住院待產,過去數日在公司醫院兩頭跑忙不過來,「我知道已經給他們造成麻煩,對方除了要求退還1000新幣訂金,也要賠償150新幣(約新臺幣3100元),我已經答應,也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