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險新制 三點大不同

實支實付醫療險新制已於7月上路,除採收據正本理賠外,還有三大現象,與過去略有不同圖/本報資料照片

實支實付醫療險三大變化

實支實付新制已於7月上路,除採收據正本理賠外,保經業者指出,還包括不保證續保、投保年齡拉長及年度理賠上限等三大現象,與過去略有不同;觀察民衆投保趨勢,以往可能規劃雙實支實付來轉嫁醫療自費部分,現在則以一張實支實付保單,外加一張自負額型商品來補足額度。

公勝保經長欣事業部經理陳雅蓁指出,市售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改版爲正本理賠後,各保險公司陸續推出新保單,新問世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主要有三大變化,首先是不保證續保,以往實支實付醫療險大多爲保證續保的一年期定期險,但改版後多調整爲不保證續保,意即必須經保險公司同意後才能續保,若選擇有「更約權」的保單,纔可免體檢、免健康證明文件,以原體況條件投保新保單。

其次是投保年齡拉長,改版後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最高投保年齡與續保年齡大多有往後延伸的趨勢,例如最高投保年齡可以到70歲、最高續保年齡可至80歲等,有利於老後高齡仍有保障,但陳雅蓁提醒,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採自然費率,保費會隨着年紀成長而增加,年長者得評估是否能夠負擔保費。

最後是年度理賠上限,以往實支實付醫療險,雜費即是理賠限額內,保單以實支實付方式理賠給保戶,沒有額外限制,但改版後部分保單多增加了年度理賠上限,例如一年雜費總理賠額度150萬元,以雜費限額30萬爲例,住院5次即到年度理賠上限。

富士達保經觀察,保險的本質就是轉嫁風險,在新制正式實施後,僅針對醫療支出金額理賠,民衆更不易產生僥倖心態,也可減少道德風險。保戶現多以投保一家正本實支實付商品,外加一張自負額型商品來補足額度;由於實支實付商品理賠限縮,通常還會將部分預算投入重大傷病險或防癌險等一次給付型商品,當罹患需長期治療的疾病時,纔能有足夠的保障。

陳雅蓁建議,若手上已有7月1日前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最好保留保單,不要輕易解約,畢竟舊的保單保障仍相對較好;投保前也一定要了解保單條款內容及費率走勢,從需求分析出發,檢視並選出較合適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