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三副耳釘僅退款不退貨?浙江一電商賣家驅車千里向買家討公道

十元三副耳釘,還包郵到家,買家收到貨後竟然退款不退貨?一氣之下,義烏一家電商負責人李先生選擇千里追尋“公道”,堅決不縱容“貪小便宜”。

時間回到去年的1月份,安徽淮南市民小祁花了10元在李先生網店下單購買了三副耳釘。

收到貨後覺得質量不好小祁以不想要了爲由在平臺申請“僅退款”,平臺自動退款,此後她也一直沒有把三副耳釘退貨。

這期間李先生在平臺上給小祁發消息溝通,希望她儘量將商品退回,但小祁始終不予理睬。

這讓李先生非常生氣,認爲小祁就是想“白嫖”佔小便宜,前段時間一氣之下趕到淮南以自己爲原告將對方訴到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要求小祁賠償貨款、材料費、誤工費、調檔費共1136元。

收到案件材料後,承辦法官法官發現,李先生雖然是店鋪的實際經營者,但是在法律上並不能作爲適格原告起訴,應該以在電商平臺上註冊的某某飾品公司爲原告進行起訴,於是法官將這一情況向李先生解釋。

李先生表示想重新以飾品公司的名義起訴,但是自己遠在義烏,單程就有五百多公里,多有不便,又不想線上調解該案件,這該怎麼辦?

“法官,我從義烏過來,開車開了快八個小時,就是想討回公道,我們開店做生意不容易,她這樣做分明就是看我們商家好欺負,我一定要討個說法。”李先生說。

“快喝口水,你先彆着急,既然來了法院,就一定幫你解決這個矛盾,弄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法官忙讓李先生坐下休息,隨即回辦公室聯繫小祁瞭解情況。

“法官我不是故意退款的,那是因爲收到貨後我覺得耳釘的質量不好,就和賣家聯繫說我想退貨,但是賣家一直不理我,耳釘質量和圖片上差距很大,我認爲他這就是強賣。”小祁接到法官電話後,也很生氣,覺得自己並沒有錯。

“這樣吧,你現在來一趟法院,商家爲了這件事專門從義烏過來,你們當面把這個矛盾解開。”法官決定讓二人面對面地把誤會說清楚。

小祁到達法院後,爲了不讓二人矛盾衝突升級,法官分別聽取了二人闡述的事情經過。

原來,小祁在收到貨後確實聯繫了店鋪的客服,但是客服沒有及時回覆,她就申請了“僅退款”。

因小祁在電商平臺上信用良好,平臺開啓了快速退款模式,無需賣家同意就秒退款。

後來李先生髮現小祁某僅退款未退貨,就從平臺上和小祁聯繫,小祁看到消息後覺得是客服先不及時回消息的,爲了出一口氣,所以自己也不回覆。

就這樣,李先生認爲小祁想“白嫖”耳釘,小祁認爲李先生想“強賣”,就結下了深深的誤會。

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法官將雙方內心的真實想法轉述給了對方,對二人進行了勸解:“作爲消費者,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自己的預期,心裡確實不舒服想退款;作爲商家,經營店鋪不易,且涉案的耳釘價格確實不貴,利潤很低。這件事情,你們都有做的不合適的地方,雙方各自退一步,心裡不要有這麼大的氣,爲了區區的十元錢,氣壞身體不值當。”

聽了法官的肺腑良言,兩人也都意識到自身的問題。

“這件事我做的不對,不應該收了耳釘卻不付錢,我願意把耳釘還給你,這是十塊錢的耳釘貨款,我也給你。”小祁率先開口,把錢和耳釘一起交給了李先生。

“我們開店碰到很多這種事情,現在生意不好乾,我也是太生氣了,你別見怪,以後客服回覆消息一定及時。”李先生說。

在法官的見證下,二人互相道歉並簽署了和解協議。最終,案件以原告主體不適格駁回了李先生的起訴。

矛盾解開後,李先生也滿意而歸,沒有再次起訴。

(來源:橙柿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