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員安全 勞動部要管

日前因米塔臺風,北部多縣市停班停課、食物外送也兌現與勞動部的承諾,在停班課區域停止外送。

在食物平臺外送員僱傭問題獲解答之前,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訂出「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明確規範外送業者責任,包括必須對新進外送員進行3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依照工作性質,規劃實施必要的在職訓練;依照事業規模、性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管理人員來督導;應會同職安衛人員、外送主管、外送員代表依照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外送安全作業標準,並納入工作守則。

職安署官員表示,這是根據職安法所訂出行政指導原則,外送業者如果沒也按照這指引,導致外送員發生死傷意外,等同於過失致人於傷、致人於死,若屬於勞僱關係者,業者也將負起《勞基法》與《職安法》規定的僱主責任。

依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在安全管理原則部分,要求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評估機制,針對工作環境跟作業危害實施評估,預留給業者彈性調整空間,例如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佈停班期間,如果業者認爲有風險,就應該停止食物外送作業,但若風雨未如預期大、或風雨已歇,業者可自行評估是否要恢復外送,同時也要爲外送員安全負責。

外送安全指引中,提到防止交通事故災害發生注意事項,像「預測危險、避開危險」的用路觀念、提早有所防範其他用路人的不當行爲、觀察前車動態,注意駕駛視野死角,預留行車安全空間等交通安全提醒。另針對戶外高氣溫環境,防止熱疾病危害,也應評估風險等級,依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