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大法官擺正角色

國會改革釋憲案將於25日宣判。(資料照/杜宜諳攝)

國會改革釋憲案將於25日宣判,朝野和學界對於結果看法不一,多數仍認爲大法官不可能全盤否認在野黨聯手推出的改革法案,然而,如果此次判決和死刑釋憲般一樣「包藏禍心」,無法符合國人期盼國會改革的希望,大法官淪爲「麻煩製造者」,反而製造社會更大的政治對立。

國會改革法案從立法院送進行政院、總統府後,連上路施行都還沒有,憲法法庭就一路對府院所提釋憲案開綠燈,甚至超速作出暫停執行的假處分。藍白聯手通過的所有法案几乎都註定是白忙一場,現在憲法法庭宣佈要趕在7名大法官卸任前作出判決,並不令人意外。

民進黨食髓知味,在總預算案因原住民禁伐補償金未編足預算卡關後,又想用釋憲來解決,但7名大法官10月底卸任,賴清德新提名的人選又因爭議過大遭立院擱置,朝野毫無共識下,立院陷入空轉,就算天天上演甲級動員,也是鬧劇一場。

民進黨不接受「憲法一中」,卻把釋憲當成政治工具,說穿了就是看準現任大法官政治立場偏綠,例如民進黨的神主牌「廢死」,釋憲變成挺廢死和反廢死兩派都無法接受的結果。憲法法庭不少判決挨批假人權,大法官的公信力面臨民意質疑,歸根究柢就是被民進黨政治操弄所害的。

大法官的角色究竟應是維護法律穩定性和可預見性的維護者,還是解釋法律,讓法律跟着時代變遷的社會推動者,法界和實務界有不同看法。但大法官不應是立法者,憲法法庭更該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否則行政權濫權擴大將侵害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