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特別條例出院 江宜樺:各部會要爲政策辯護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圖/本報資料照)表示,立法通過後,才能正式啓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第二階段,因此要求經建會舉辦跨部會講習會,好讓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教育部、交通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司、處長級以上主管,都能與立委及外界好好「溝通、辯護」。江宜樺解釋,「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制定,是以自由化市場開放爲重點內容涵蓋製造業服務業土地管理人員移動關務措施等。尤其納入教育創新與專業服務業後,更進一步深化自由開放的示範意義,爲營造我國對外洽籤國際經貿協定、促進產業轉型及推升經濟成長,建構了有利的環境條件,有助於臺灣加速朝向「自由經濟島」目標邁進。示範區若是成功推動,將是江宜樺領軍內閣時期最重大的政績,因此草案「出院」轉送立法院審議後,江宜樺特別要求所有相關部會的內閣成員,司處長以上層級的主管都要了解主要內容,在各種場合都能進行溝通、宣導及辯護,讓外界感受到政府對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重視,以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