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特別條例出院 江宜樺:各部會要爲政策辯護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圖/本報資料照)表示,立法通過後,才能正式啓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第二階段,因此要求經建會舉辦跨部會講習會,好讓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教育部、交通部及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司、處長級以上主管,都能與立委及外界好好「溝通、辯護」。江宜樺解釋,「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制定,是以自由化、市場開放爲重點,內容涵蓋製造業、服務業、土地管理、人員移動、關務措施等。尤其納入教育創新與專業服務業後,更進一步深化自由開放的示範意義,爲營造我國對外洽籤國際經貿協定、促進產業轉型及推升經濟成長,建構了有利的環境條件,有助於臺灣加速朝向「自由經濟島」目標邁進。示範區若是成功推動,將是江宜樺領軍內閣時期最重大的政績,因此草案「出院」轉送立法院審議後,江宜樺特別要求所有相關部會的內閣成員,司處長以上層級的主管都要了解主要內容,在各種場合都能進行溝通、宣導及辯護,讓外界感受到政府對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重視,以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