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基本可以留用 因其與綠地集團無商業關聯
昨天,中國足協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頒佈了《關於各級職業聯賽實行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對中超俱樂部名稱的規範化要求做出了明確規定。
足協要求俱樂部註冊官方名稱爲行政區域+俱樂部名稱+足球俱樂部+企業組織形式,俱樂部名稱不能超過4個漢字;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名稱,不得使用非漢字;名稱中不得含有俱樂部任何股東、關聯方或控制人字號、商號或品牌名稱;也不得用名稱相似或近似漢字詞組。足協要求俱樂部的名稱展現精神面貌新風尚,俱樂部應積極在名稱中體現地域文化、歷史風俗、人文精神或俱樂部管理。足協的規定中同時指出,如俱樂部股東具有非營利性法人教育機構或其下屬同名企業,經足協批准後可使用股東名稱或簡稱作爲俱樂部名稱。按照這個規定,國安、建業、泰達、綠城等“老字號”將不被允許。
從會議傳出的信息來看,申花這個名字基本上可以沿用。相關人士透露說,雖然目前仍有一家名爲“申花”的企業,但該企業與申花俱樂部的母公司、綠地集團沒有任何關聯關係,同時與參加中超聯賽的這支“申花隊”也沒有任何關聯。
中國足協給出了俱樂部更名的時間表:各俱樂部需不晚於2020年12月31日將經工商部門初步覈准的擬用名稱,報中國足協競賽部審覈。中國足協不晚於2021年1月15日向各俱樂部書面反饋審覈意見。各俱樂部應不晚於2021年2月28日在中國足協完成2021賽季的註冊手續。